惊喜礼遇
VIP活动邀请: TVB艺人粉丝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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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限定礼品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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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活动邀请: 参观香港电视广播城
会员类别 | 基本会员 | VIP | VV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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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Bee Club 为TVB Anywhere Ltd. (本公司)之会员计画。
2. 会员可随时透过电邮至cs@tvbanywhere.com
联络本公司退出会员计画。
3. 所有计划、奖赏、礼遇、条款及细则,本公司有可能自行更改、撤回或终止,而不会对会员作另行通知。
4. 会员身份及礼遇只限会个人使用,不可转让,并只能由该会员根据计画描述之目的使用。会员不可出售或交换会员优惠(包括折扣),或以之换取任何物品、服务或优惠。
5.
优惠及礼品奖赏视乎供应而定。某些优惠及礼品奖赏可能有限地向一部分会员提供。优惠可能视乎在分配上对优惠的数量、类型、价值和其他功能所作的限制(「优惠限制」)而定。本公司有绝对酌情权随时决定或更改供应情况和优惠限制而恕不另行通知。优惠及礼品奖赏受适用之条款及细则约束。优惠的供应情况、优惠限制和适用之条款及细则将列明于有关的广告及/或会员通讯。
6. 会员连续订阅12个月TVBAnywhere+
SVOD服务后暂停订阅,会籍将由VVIP转至基本会员级别。如果暂停服务订阅后重新订阅,会籍会转为VIP,直至重新连续订阅12个月后才再一次成为VVIP。
7. 有关以上VIP活动邀请有机会出席现场特别节目录影,包括《万千星辉贺台庆》及《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一切活动之参与视乎情况许可而定,并设有人数限制,额满即止。
8.
本公司有权随时于以下情况取消会员会籍,或暂停与会员相关的优惠,而毋须退款或作出任何赔偿﹕(a)领取优惠者并非会员本人;(b)会员优惠被用于商业目的或为其他目的被滥用;(c)会员违反或不遵守此等条款及细则或TVBAnywhere+使用条款的任何条款;(d)会员作出危险、违法或无礼的行为;(e)为保障安全、治安或秩序;或(f)本公司认为情况所需。
9. 本公司保留修改此等条款及细则而不作另行通知的权利。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10.
此等条款及细则构成本公司和每位会员之间各别的协议。任何不属于该协议的立约方的人士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该协议任何条款。
11. 以上条款及细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所管限并须根据香港之法律解释。
12.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英文及其他语文编写,其他语文本及英文本如有歧异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如有任何查询,请电邮至cs@tvbanywhere.com